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的范围
1.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专著、工具书、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调研报告(教材类除外)。教材类成果须出版4年后方可参评(2004年1月—2005年12月出版的成果可参评)。
2.参评成果须是合法出版物。
3.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一次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4.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不在参评之列。
二、申报办法
1.凡在本届评奖范围内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由作者填写《北京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向科研处提出申报。多人合作的研究成果,由第一作者向科研处提出申报,如第一作者不申报的,应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其它作者申报。同一成果不得多处申报。
2.报送的论文和调研报告类研究成果需提交1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它的需提交3份原件。以非中文撰写的公开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须提交原作品并附中英文,篇幅较大的须附2000字左右中文内容提要。申报书需提交4份原件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3.研究成果的社会效果和学术价值的评价,要出具证明材料。报刊评论应提交1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08年5月1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过期不再受理。
欲了解详情,请登陆北京社科联网站(网址:http://www.bjskl.gov.cn),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教职工申报。
联系人:张耀川 联系电话:80358899—622
联系人:王秀清 联系电话:82596484
科研处
2008年5月5日